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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的廖姓菜花藥師1個月匯款144萬元給鍾姓女子,2人曾在旅館外被桃園徵信拍到,廖妻離婚諮詢提出妨害婚姻和家庭告訴,獲賠10萬元。
廖姓藥師2012年3月間,新竹徵信公司發現駕車載小三到雲林縣一家汽車旅館投宿,廖妻派徵信社人員跟監,新竹徵信拍到鍾女正要上車照片,雖未抓姦在床,但法官認為「侵害配偶權」行為不以通姦為限。
加上離婚法律廖妻提出佐證,丈夫月匯144萬元給鐘女,法官認定,「已逾越普通朋友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往來,有損配偶權益」,鍾女判賠10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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